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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催债:不当得利纠纷多久判决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28 阅读:19次 |
不当得利纠纷多久判决
一、不当得利纠纷多久判决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 1、不当得利诉讼,即因无合法征据而获取利益导致他人蒙受经济亏损的法律冲突事件。 2、不当得利诉讼的有效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要素: (1)某一方当事人确实获得了财产权益; (2)该方当事人所获之利并非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得; (3)由于该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他人遭受相应损失; (4)举证人必须证明其获利行为与他人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审结;2、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审理期限,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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