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讨债公司

广州添越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专业处理合同、债务纠纷,判决债务再执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讨债案例 法律知识 新闻资讯 清债心得 联系我们
广州要账:债务承担的法条有哪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20 阅读:3
债务承担的法条有哪些

一、债务承担的法条有哪些

债务承担乃指在维持原债之权益不变的基础上,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并与第三方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将原本应由其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由第三方负责履行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五十一条明确指出:“若债务人欲将其所负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方,则必须经过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在此过程中,债务人或第三方可向债权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

如债权人未能作出任何表示,则可被视为不同意该项债务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首先,我们来探讨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1.需要存在合法有

效的债务关系。2.被转让的债务应当具备可转让性特征。3.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事项达成共识。4.债务承担行为需得到债权人的明确许可。其次,债务承担指的是在不改变原始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债务人经过与第三方签署转让债务的合约,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责任转移给第三者负责的法律现象。再次,当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债权债务关系均可以终止:1.债务已成功清偿完毕;2.各债务得以互相抵消;3.债务人已依法将标的物品予以提存处理;4.债权人主动豁免债务;5.债权债务两项权益合为一体;6.法律条文明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其他任何终止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三、债务承担的规定是多少

债务承担作为法律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其详细规定是按照合同法进行设计的。从合同法规则的角度来看,债务承担可分为并行承担与免除责任成立的债务承担两种方式。对于免除责任的债务承担而言,这种类型必须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方可生效,如果未经债权人授权便实施的话,那么这部分责任将不会对债权人产生任何影响。然而,并行承担的债务并不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可以直接加入到债务关系之中,与原来的债务人共同承担起债务责任。在债务承担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倘若当事人之间并无约定或者该约定不够明确,那么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此种情况为连带债务。此外,法律还对债务承担的通知义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如果通知未能送达至债权人手中,那么这份通知将无法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债务承担的具体规定会因事例的特殊性而有所区别,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以准确地评估其法律效力。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方协商,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由第三方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须经债权人书面

同意,债务人或第三方可催告,债权人未答复视为不同意债务转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Professional seedling


——专业讨债20年
广州添越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02837906
邮箱:
网址:https://suremaker.com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扫一扫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3 广州讨债 XML地图